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刘女士毕业于南开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并获上海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取得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资格。
刘女士于大型商业企业之运营管理、组织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刘女士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及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之首席运营官。越秀企业为广州越秀之全资附属公司,亦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刘女士亦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之董事以及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3)之执行董事。刘女士于二〇〇二年七月加入广州越秀,曾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0987.SZ))、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乳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之董事,和广州越秀及越秀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及首席人力资源官。彼主导组织实施多项广州越秀运营管理、精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及人力资源变革项目。